爭議
霧霾壓城,選擇禁放還是選擇傳統(tǒng)
劉采萍:要空氣潔凈,還是要春節(jié)喜慶,專家這道選擇題夠狠。兩位怎么回答?
周東飛:我覺得,這個問題上沒有非此既彼。也就是說,這不是一個對錯判斷題。
煙花爆竹的討論,不是從今年才開始的。至少十幾年前,很多城市就已經掀起過多輪的“禁炮”風潮。禁止的理由當中,有容易引發(fā)火災、污染空氣、傷人、浪費,等等。污染空氣是其中的一條。今年的特殊之處在于,霧霾兩度襲擊中國,“對面不相識”的窘境已經讓民眾有點草木皆兵了。
李妍:一直以來,大家認為禁炮之爭,就是民俗和權利之爭。持禁炮論者,認為春節(jié)放鞭炮是一種惡劣的民俗,干涉了他人權利。不過,我倒是認為,春節(jié)放鞭炮由“禁”改“放”之后,近兩年放煙花鞭炮的人似乎越來越少。煙花遇冷的現象,其實也說明,所謂“一種根深蒂固的民俗”,正在走向選擇的理性。放還是不放,可以選擇也可以放棄——— 當這樣一種娛樂權,面對個體的健康權、環(huán)境權時,哪種權利應該選擇后退一步,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有理性的答案。
劉采萍:在辦公室做了個小調查,沒想到我們這么幾個人,對此問題竟然分成了四種觀點:堅決禁放派和反對禁放派——— 這當然都是傳統(tǒng)意見;如今還加了個“根據天氣情況有條件禁放派”和“要求把禁炮問題交全體市民投票表決派”?磥,大家在這個話題上的分歧,由于霧霾的影響,更復雜了。
周東飛:我們家是不放鞭炮的。小時候家里放鞭炮,那真的是習俗。長大了,從來沒有意識到年三十夜里要放一掛鞭,甚至也不貼春聯(lián)。我覺得,這是自己的選擇,挺好的。但同時,我也不反對別人放鞭炮。原因很簡單,他們有他們的自由。
剛才李妍說到權利,我覺得選擇放鞭炮也是一種權利。幾千年如此,你忽然要求人家不放了,那就必須拿出理由來說服,不是出臺一個地方法規(guī)那么簡單。一些地方有放孔明燈的習俗,現在城市里肯定是禁止的,因為道理一說大家都理解——— 孔明燈放到天上會變得不可控,很容易引發(fā)火災。現在提“禁炮”同樣需要過硬的理由。霧霾治理很迫切,但是這并不能證明,只要提出“禁炮”,就天然具備了無可爭辯的威力。
李妍:這點上,我倒是有點流俗,鞭炮開禁之后,我每年都要放一回煙花爆竹;蛟S正因為如此,我才特別關注每年燃放的狀況。記得才開禁那兩年,到處燃放的煙花爆竹,把整個天空炸得煙塵滾滾,第二天必定見不到太陽。那時不知道煙花爆竹釋放出來的是什么,現在算是明白了,原來就是PM2.5,把整個天空搞得一片灰霾。
也許是親眼所見污染如此嚴重吧,此后,我們家放炮的量就越來越少了。而且我發(fā)現,燃放煙花爆竹的人越來越少。所以才說,在放鞭炮這件事上,無論你說是民俗也好,是娛樂權也罷,大家在自由的環(huán)境中,選擇會逐漸趨于理性,F在,面對大面積的霧霾污染,我相信絕大多數人也會根據環(huán)境狀況,理性選擇。
責任
“拯救藍天禁放爆竹”,是不是瞄錯了靶子
劉采萍:因為霧霾可怕,鞭炮是不是變得更“危險”了——— 在微博上,網友為此吵得熱鬧。我覺得自己沒法支持“為拯救藍天而禁放”的觀點,因為我不知道霧霾和放炮之間,到底有多大關系。
周東飛:燃放鞭炮會給霧霾天氣雪上加霜,但是燃放鞭炮本身并不是霧霾的主要來源。燃煤排放、汽車尾氣、工地揚塵等,是PM2.5的主要來源。燃放鞭炮,一個是有時令性,也就過年這幾天;另一個,燃放數量也不是無限制的,趨勢是越來越少。
我們對于霧霾的認識還在深化的過程中。比方說,最初大家異口同聲,說你開車就是PM2.5的制造者,這也沒有大錯。問題是,當我們知道中國的油料含硫量標準居然是發(fā)達國家的10倍,心里可就是另一番滋味了:少開車可以,但是用劣質燃油所造的罪孽,遠遠大于開車時間的“貢獻”,這又怎么說?
不是給自己找理由,而是說那種自以為站到道德高地上,喊一嗓子“治理霧霾”,就覺得天下的道理都在自己手里——— 這種心態(tài)和做法要不得。公共政策的制定、選擇,其實都是一個說服的過程,要說服別人,最好拿出有力的數據和邏輯,而不是靠“政治正確”。眼下,最大的“政治正確”就是霧霾治理,但在這個名目下,一切都是正確的嗎?
劉采萍:東飛所言甚是。大污染源清理不力,單單揪住鞭炮,好像有點挑柿子專找軟的捏。再比如環(huán)境專家所說的“除夕PM2.5暴增80倍”,那么,禁放煙花爆竹,減少這80倍,就能保證2013城市藍天白云了嗎?原來說,市民取暖的鍋爐導致大氣污染,都強制拆除了。結果集中供暖不到位,三天兩頭停暖氣,卻換得“史上最嚴重霧霾”!安疱仩t”有一套“科學決策”的解釋,治霧霾又有一套“科學解釋”,此科學彼科學,專家也好政策也罷,隨意性是不是有點大。
周東飛:治理霧霾也有一個既要打蒼蠅也要打老虎的問題。什么是蒼蠅,鞭炮恐怕就是。不是不要打,而是說,不能看到蒼蠅,就以為蒼蠅是萬惡之源,反倒把老虎給忘掉了。什么是老虎?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重霧霾,這恐怕是霧霾猖獗的最大禍根。在今年之前,我們偶爾也會遇到大霧或灰霾天氣。可是,去年底到今年初,地球仿佛一下子調整到了“戴面紗”模式,這次霧霾距離上次霧霾才幾天工夫啊。是天地突然不仁了嗎?
是我們對天地不仁,天地能忍,但忍耐終有限度。到了臨界點,從此霧霾成了常態(tài),這是一件讓人絕望的事情。但是,光絕望是沒用的,必須拿出辦法,拿出行動。這種行動不是想到什么是什么,而是要抓住關鍵。我說過自己不放鞭炮,也贊成倡導人們少放或不放鞭炮,但反對在沒有絕對說服力的情況下濫用強制。要相信民眾的素質,一旦理解了問題的嚴峻,他們是會成為建設力量的。
李妍:在治理霧霾這個問題上,既然是“同呼吸,共責任”,那么就不能僅是每個公民個體的責任,政府、企業(yè)都應該主動參與到這種責任共同體中來。
對企業(yè)來說,主動遵守環(huán)保規(guī)則,參與治污減排、空氣清潔的公共事務,也是一種責任。對政府來說,改變粗放的經濟發(fā)展格局,舍棄一部分高污染GDP,同時也要區(qū)域協(xié)調治理空氣污染,推動空氣立法……當然目前來看,政府的首要責任,是拿出環(huán)境污染的基礎數據,這才可能有效承擔下一步責任。
思考
年味或許淡了,文化民生可別輕慢
劉采萍:放鞭炮,除了牽涉緊迫的霧霾問題,還涉及一個爭議,那就是:現在中國人“過年”過的這個“年味”,到底意味著什么?舉個例子:現在旅游過年的人多了,去海南、去東北,甚至國外,躲開春運、躲開污染、躲開繁文縟節(jié),“年”就是一個假期而已,鞭炮無足輕重。但對于另外一些中國人,“年”意味著辛苦到頭的一點犒勞,意味著必須給家人的一點閑暇陪伴。而回家過年,傳統(tǒng)節(jié)慶內容就剩那么一點,放鞭炮是最有象征意義的圖景之一,廢了,味道就更淡了。
周東飛:說現在過年越來越沒“年味”了,這可能跟社會的發(fā)展有關。今天,年已經成為一個傳統(tǒng),似乎就是過去式的東西,停止生長,只能用來緬懷。
或許,一切都是演化著的,春節(jié)之類的傳統(tǒng)節(jié)日到底會往哪里去,誰也說不準,F在看,“年”的休閑意味要明顯大于其他價值。但越是在這種情況下,那些曾經擁有的東西,就越需要珍惜。比方說,放鞭炮——— 既然大家有興趣延續(xù)民俗,又何必找借口把它禁掉呢?鞭炮可能會加劇空氣污染,可放鞭炮所帶來的民俗氣氛是無法購買的。天空可貴,精神的天空同樣可貴。愿意放棄的,聽從其選擇;不愿意放棄的,也聽從其選擇。歷史的演變、民俗的演變,用不得蠻力。
李妍:廣闊的民間缺乏一種能夠充分體驗的、歡快健康的文化娛樂,沒有原創(chuàng)精神,也沒有民間參與。有的,只是程式化的狂歡和頌揚,這往往很難深入人們的心靈。所以,一有人倡導禁放鞭炮,很多人的反應也挺強烈,覺得不放鞭炮就失去了年味。這其實還是因為我們根本就缺乏多元的春節(jié)文化,去充實和滋潤孤獨的春節(jié)。
劉采萍:情感是一個方面。在另一方面,傳統(tǒng)文化是不是也可以被視作國民普遍的權利?
最近溫家寶總理在中南海主持召開三次座談會,聽取各界人士對《政府工作報告(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會后他談到一個問題:要高度重視民生,民生不僅包括物質,而且包括文化。過去說民生、說國民福利,往往更重視經濟利益方面的保障和平等。人的需求是多層次的,既然文化是聯(lián)系我們種群的精神紐帶,那就必須承認我們對此也是有平等追求的。這并不能以經濟地位的差異而被抹殺。因此,保障國民“文化福利”底線上的平等,這是不是政府責任的題中之義?
周東飛:對鞭炮看不慣的人,往往拿鞭炮說事兒。比如認為火藥傳到歐洲,人家用來制造槍炮開疆拓土,我們卻只會用來制造炮仗燃著玩兒。這種說法不是誤會就是謊言。明朝反元靠的正是火器。中國后來的落伍不是沒把火藥用到正途,而是科學技術整體上落后了。而這種落后,是專制封閉的必然結果。
李妍:采萍剛才提到的“文化福利”,其實就是政府對老百姓精神文化需求的兜底。遺憾的是,我們的春節(jié),更多只是個體的孤獨度過,很少能享受到公共文化上的福利。
其實,我也挺好奇,為什么同樣沿襲東方傳統(tǒng)習俗,大陸人老喊沒年味,卻很少看到香港人說沒年味呢?后來查了一下資料,原來人家春節(jié)文化的選擇挺多元,或者說是“豐富”了。港味新年中,每年的花車巡游,是非常盛大的狂歡活動。香港也禁止放鞭炮,所以到過年時,會集中在維多利亞港灣兩岸舉行煙花匯演,這種集中而非分散的煙花表演,對環(huán)境影響相對小一些。除了大型的公共活動,還有各種民間傳統(tǒng)穿插其中,比如花市、舞獅、看賀歲杯賽馬、游園等,港府一致致力于保持和推動這類傳統(tǒng)年俗,這都給港人的春節(jié)生活增加了色彩。
所以,春節(jié)放不放鞭炮的議題,目前來看,只能充分尊重個人選擇的話,長遠來說,立足老百姓的文化福利,激活創(chuàng)意和創(chuàng)新,增加多元選擇,恐怕也是政府下一步需深入考慮的議題。這個問題解決了,大家可能就不會在“放不放鞭炮”這個問題上如此糾結了吧。
取舍
環(huán)保與傳統(tǒng)兩難間,唯有共識于理性和自省
劉采萍:只有自由的人,才能真正體會克制的必要。在霧霾與鞭炮的爭論上,我們在“放”與“不放”之間擁有更自由的表達和更富彈性的選擇,可能有助于培育起對彼此、對社會的責任共識。那些不像是過年,倒像是炫富、斗狠一樣的“瘋狂的炮仗”,才會逐漸失去圍觀和市場,傳統(tǒng)才會重回溫暖人性的本來意義。但是,個體可以在自省與自覺之下取舍,作為一種公共政策選擇,理性的路徑在哪里呢?有人提出:把這類問題交給市民去投票解決,二位同意嗎?
周東飛:我覺得,提出這樣一個議題沒有錯。禁或者不禁,可以討論辯論嘛。投票,也要在充分討論、相互說服的基礎上。但如果真的沒有證據表明“禁放鞭炮對治理霧霾有很大幫助”,那么生生去投票是莫名其妙的。
劉采萍:政府的首要責任是不是厘清和公開霧霾與花炮之間的聯(lián)系,保證討論有一個對話基礎?
周東飛:政府做好服務和引導就是了。就像開車一樣,少開車肯定有好處,但是你能要求誰不準再開車嗎?
其實,在很多問題上,我們需要深入認識和討論。比方說,我們現在都覺得少開車有助于治理霧霾?墒,今天看到一個資料,說在這個籠統(tǒng)的汽車尾氣數據中,卡車的貢獻率其實占了78%,包括公交車、小汽車等在內的乘用車的貢獻率是22%。
所以,數據研究要透徹,不是為了找借口,而是為了逼近真相。
李妍:每個人可以運用言論權,去主張、游說、警示,表達自己的觀點,爭取自己的權利。放在煙花是否禁放這個事情上,你可以在網上發(fā)起倡議或投票,甚至可以在小區(qū)、社區(qū)里做少放、禁放的宣傳,這都算是一種局部的民主。但這種權利的主張,我認為只能夠停留在倡議和表達階段,在沒有確切數據之前,也必須尊重另一部分人放鞭炮的權利。
周東飛:環(huán)境專家建議,政府可以通過發(fā)布“燃放指數”來引導市民,我覺得挺好的。在沒有過硬證據的情況下,鼓勵和引導民眾少放、不放,這未嘗不可。服務和信息提供到位,要相信民眾的素質。
劉采萍:起源于“庭燎”的放鞭炮賀春節(jié),在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傳統(tǒng),因寓意吉祥喜慶,又被稱作“平安爆竹”。然而兩千年后,生態(tài)、生產、社會,都發(fā)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傳統(tǒng)到底能不能帶來“平安”,又如何與變遷協(xié)調,很多人左右為難。但無論怎樣,這個問題所涉及的,是公民私生活與公共利益對接的問題。在這方面,政府要特別約束權力的越界沖動與“一刀切”的簡單邏輯,廣泛的信息公開、意愿征集,以及開放和論證交流,都極為重要,否則一時厲害權衡,長遠卻顧此失彼。
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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