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漠的哥”任憑15歲少女出租車內(nèi)遭強暴的“故事”,在街頭巷尾茶余飯后議論了一年多時間。今年5月20日,鹿城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冷漠的哥”李文凱有期徒刑兩年。李文凱也被送進監(jiān)獄服刑了,留在人們的記憶中的“故事”也漸漸淡忘了。昨天,記者從公安機關(guān)得到一個勁爆消息:“冷漠的哥”李文凱身背的3起強奸案件,被警方查出來了。
警方透露,通過公安部DNA數(shù)據(jù)庫海量的信息自動比對,李文凱在出租車上對三名女乘客進行強奸,案件分別發(fā)生在2008年和2009年。目前,初步確定的2008年7月,李文凱借開出租車便利,將一個初到溫州的單身女乘客開到龍灣城郊的偏僻處,對其實施強奸犯罪。2008年和2009年,李文凱以同樣的手段,曾在甌海梧田等地強奸作案兩起。
2009年12月31日凌晨,15歲的安徽少女小薇(化名)從北京前往臺州溫嶺,在溫州轉(zhuǎn)車。從溫州火車站打的至新城站途中,小薇經(jīng)歷了人生中最為黑暗的40分鐘,拼車的男乘客李文臣強奸了她,而出租車司機李文凱竟坐視不理,還幫忙繞路,原本15分鐘的路程開了約40分鐘。
李文臣是李文凱的同族哥哥。在少女上車之前,他就已經(jīng)在車上了。當“色狼堂哥”對少女下手的時候,的哥李文凱采取了“極其配合”的態(tài)度。他聽到少女的求救,不但沒有停車,十分鐘的路程還多跑了二十分鐘,終于支持這個殘暴的堂哥在自己眼皮底下強暴了15歲少女。
當時,審理“冷漠的哥”案件的辦案刑警曾說過:這是個膽子最小的嫌犯,也是個最配合的嫌犯,更是個懺悔最多的嫌犯,每次提審都會向受害人“小薇”說“對不起”的嫌犯……
昨天晚上,記者找到曾辦理李文凱強奸案的鹿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辦案刑警。他說,真是想不到,太狡猾了,刑警也被騙了,見過會裝的,沒見過這么會裝的。原來,所謂“膽小的”、“怕事兒”、“最老實”,其實是李文凱怕陳年余案被查出來,F(xiàn)在只能說,這個家伙是一個最“沒有人性”的的哥。
“DNA數(shù)據(jù)庫是高科技手段,檢驗技術(shù)具有個體識別率高,是確認強奸案件最有效的技術(shù)手段之一,是科學證據(jù)證明李文凱犯有強奸案。”辦案民警表示,正在進一步查清案情,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赴監(jiān)獄提審,并把“李文凱押回重審”。記者袁壽省
凌晨,15歲女孩小薇(化名)在出租車內(nèi)被同車拼載的男乘客強奸,而這一切就發(fā)生在出租車司機眼皮底下!熬染任遥 泵鎸ι倥阱氤叩暮艟,這位出租車司機選擇了漠視和縱容,他既未停車也未報警,竟還繞路駕駛。
很快,男乘客被批捕,但是由于證據(jù)不足和線索太少,當時的那位司機卻一時無法找到!袄淠母纭币鹆瞬簧偃说膽嵟,在他沒有落網(wǎng)之前,甚至有溫州市民表示愿意出資2萬元尋找抓捕他的線索。
2010年12月,這位“冷漠的哥”終于落網(wǎng)。昨天,溫州鹿城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以強奸罪判處“冷漠的哥”李文凱有期徒刑兩年。
為拖時間,的哥一直駕車繞路
旁聽了昨日庭審的法院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了案件中的眾多細節(jié)。
2009年12月31日凌晨,李文凱開著出租車,拉著同村人李文臣,在溫州火車站附近招攬乘客。
與此同時,15歲的小薇乘火車正路過溫州,準備轉(zhuǎn)車去臺州。
看到李文凱的出租車,小薇上前去問價格。李文凱說,只要5元,就送她去新城站。相對于起步價10元,這個價格算便宜的,小薇上了車。
而這時,李文臣就坐在出租車的副駕駛座上。
車子還沒開幾分鐘,李文凱突然停車,下車看了看,對副駕駛座上的李文臣說:“輪胎壞了,坐后面去吧!
途中,坐到后排的李文臣向小薇提出性要求遭到拒絕。李文臣便將小薇按倒在出租車后座,不顧她哭喊,強行和她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
“救救我!”小薇曾向李文凱求救,要求他停車。李文凱見狀出言勸阻,但受到李文臣威脅。之后,李文凱提醒“新城站快到了”,李文臣讓他一直往前開。接著,李文凱便按他的要求一直駕車繞路。
事后,李文臣讓小薇在新城汽車站附近下車,“的哥”李文凱駕駛出租車載李文臣離開現(xiàn)場,隨后在黎明立交橋附近放下了他。
然后,李文凱竟然像沒發(fā)生任何事情一樣,更換了后座椅套,然后開車去交班。
憤怒溫州人曾懸賞2萬抓的哥
很快,強暴小薇的男子李文臣被抓獲,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然而,由于證據(jù)不足和線索太少,“冷漠的哥”一時卻無法找到,檢察院也沒辦法進行立案監(jiān)督。
但是出租車司機的冷漠卻引起溫州市民的憤怒。當時,此事經(jīng)本報曝光后,有一位市民甚至愿出資兩萬元懸賞,尋找抓捕“冷漠的哥”的線索。
2010年5月,警方經(jīng)過比對、辨認,確定了“冷漠的哥”是李文臣同村族親堂弟李文凱,隨即以涉嫌共同犯罪對李文凱實施上網(wǎng)緝捕。李文凱聞風潛逃。
2010年12月27日,李文凱被抓獲。落網(wǎng)后的李文凱說,潛逃的一年多里,他“常常夢中聽到她(小薇)的叫喊聲”。
對于當時為什么不報警,李文凱說:“我想報警的,可手機沒電了,開機都開不起來。我也停車勸說過李文臣的,但被他威脅!
法官詳解為何以強奸罪來定刑
今年5月6日,溫州鹿城檢察院以強奸罪對李文凱提起公訴。因涉及受害人隱私,鹿城法院于昨天對此案進行不公開審理。
最終,“冷漠的哥”李文凱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據(jù)辦案法官介紹,法庭上,李文凱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并稱“由于我的懦弱導致小薇受到傷害,如果再有機會,我一定會救人的”。 為什么以強奸罪來判處李文凱呢?
法官告訴記者,被告人李文凱協(xié)助李文臣違背小薇的意志,以暴力手段強奸了她,雖然的哥沒和受害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但他的行為依然觸犯了刑法第236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應(yīng)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強奸罪,一般情節(jié)應(yīng)當判處3-10年有期徒刑。
“不過,李文凱系被脅迫參加犯罪,屬于脅從犯,所以應(yīng)依法‘減輕’處罰!狈ㄔ哼認為,李文凱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依法從輕處罰。但考慮到本案系在出租車上實施強奸行為,被害人又系未成年人,犯罪情節(jié)惡劣,社會危害性大,應(yīng)酌情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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