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饒健平 鐘玲瓏 記者楊潔報道:萬載縣居民燃放“三無”花炮,不幸被炸成八級傷殘。9月24日,遂川法院判決被告萬載縣鄂達花炮廠賠償原告梁宜生經(jīng)濟損失近14萬元。
2011年11月9日,梁宜勝在鄂達花炮廠購買了12箱地禮型花炮。2012年1月10日晚,梁宜生燃放花炮時被炸傷。經(jīng)鑒定,為八級傷殘。經(jīng)查明,梁宜生在被告處購買的花炮系無注明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三無”產品。一審法院認為,產品生產者應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因產品存在缺陷致人損害,生產者應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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