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下半年開始,零陵區(qū)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勾結(jié)零陵區(qū)煙花爆竹銷售中心,組織黑社會勢力,在橫棗高速棗木鋪出口處對祁陽縣羊角塘鎮(zhèn)、梅溪鎮(zhèn)的煙花爆竹廠的煙花爆竹運輸車進行強制扣壓,實施敲詐、勒索。他們的具體作案手段是:零陵區(qū)公安分局伙同零陵區(qū)煙花爆竹銷售中心,組織黑社會勢力,派發(fā)假警官證,使用一輛有多付假牌照的商務車安置攝像頭在衡棗高速潘市入口處,二十四小時對進入的貨車進行拍照,并傳到衡棗高速出口處的同伙,當貨車進入棗木鋪時,該團伙再通過衡棗高速交警對貨車進行攔截扣壓,然后零陵區(qū)公安分局治安大隊以執(zhí)法的名義強行把貨車開到煙花爆竹銷售中心,再移交給該黑社會團伙進行處理。在處理過程中他們再與銷售中心人員交涉,最終少則五六千,多則幾萬元的罰款。但所有罰款從未開具一張正式收據(jù),我們部分廠家為了求得安寧,只好買“年票”,即與該團伙人員協(xié)商清楚,每年交幾千元包干,就不再檢查或強制扣壓貨物和車輛罰款,這些“年票”費大部分直接匯到該團伙人員的個人銀行賬上。幾年來,他們共敲詐勒索我們現(xiàn)金有幾百萬元之多。
2011年10月12日上午,該團伙以楊忠華為首的五個人開車到祁陽縣衡棗高速潘市入口處攝像時,被祁陽縣公安局羊角塘派出所抓獲,現(xiàn)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事拘留。據(jù)楊忠華等人交代,他們敲詐勒索的錢財20%用于攝像、蹲候等開支,50%提成給治安大隊,30%分給銷售中心,由銷售中心按一定比例分給棗木鋪高速交警中隊。
這樣濫用國家公權力牟取私利的不法行為早就應該將其曝光,呼吁大家轉(zhuǎn)帖跟帖!將他們的惡劣行徑讓更多的人知道!將他們驅(qū)逐出人民公仆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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