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0月1日零點起,永康在全市范圍內全面禁止銷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這是浙江省內第一個實行全市城鄉(xiāng)、全年“雙禁”的城市。
《永康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說,從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全面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本通告規(guī)定,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依照法律法規(guī)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本通告規(guī)定,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外,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本通告相關規(guī)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對經查屬實的舉報,給予舉報人獎勵。
通告中說,重大節(jié)慶活動需舉辦焰火晚會的,須經公安部門許可,并在指定地點、規(guī)定時間內燃放。
永康市市長金政說,“雙禁”工作只能進,不能退,要打好“開門仗”。為此,專門出臺獎勵和處罰政策。記者 江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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