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海南省文昌市煙花炮竹廠爆炸事故已結案,文昌市警方8月28日通報稱,認定炮竹廠倉庫火災爆炸原因是該廠倉管員黃建個人極端行為制造的刑事案件。
黃建因個人債務問題向該炮竹廠領導借款未得到滿足,
故產生報復念頭,其先后進入B2、B3號倉庫,點燃倉庫內堆放的鞭炮,引發(fā)火災及爆燃。鑒于該案犯罪嫌疑人已死亡,文昌市公安局將依法撤銷該案件。
8月22日17時15分許,位于文昌市邁號辦事處石馬坡村的煙花炮竹廠發(fā)生火災,造成該廠B2、B3號半成品倉庫內存放的鞭炮全部被燒毀,部分廠房損毀,直接經濟損失約240萬元,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經清點,該廠一名倉庫管理員失蹤。
火災發(fā)生后,文昌市公安局在第一時間開展滅火救援的同時,立即組織警力對火災原因開展調查,經走訪群眾和調取視頻監(jiān)控資料,該局發(fā)現(xiàn)該起火災存在人為縱火可能,失蹤倉管員黃建為重大嫌疑人。當日晚,該局依法將其立為放火案件,并成立專案組立即展開偵查。經專案組全力工作,根據(jù)現(xiàn)場視頻監(jiān)控資料、群眾走訪,現(xiàn)場勘查和法醫(yī)鑒定結論等多方面證據(jù),該局認定:海南省煙花炮竹廠“8·22”火災是該倉管員黃建個人極端行為制造的。
8月25日15時許,該局在勘查、清理B3號半成品倉庫時,在倉庫內殘留物壓覆下發(fā)現(xiàn)一具男性尸體,經DNA檢測確認為失蹤倉管員黃建,鑒于該案犯罪嫌疑人已死亡,該局將依法撤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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