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年10月28日] 查看次數(shù):[2006] 字體大小:[大 中 小]
原告國家體育場有限責任公司稱,國家體育場“鳥巢”通過舉辦2008年奧運會,已成為新北京地標性建筑。 2008年12月以來,原告發(fā)現(xiàn)市場上出現(xiàn)“盛放鳥巢”煙花產(chǎn)品,并持續(xù)熱銷。 原告為此將熊貓煙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瀏陽市熊貓煙花有限公司等訴至法院,認為被告侵犯著作權(quán),應賠償人民幣400萬元。 開庭時間:10月28日9時開庭地點:市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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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要解禁
要年味不要煙味
公說公有理,婆
跨省打假維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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